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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全面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17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各中层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切实履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常态化,经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质量保证委员会审议研究,决定从设计层面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目标体系

发展规划处牵头,根据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确立的新目标,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和双高院校建设要求,继续完善学校“十三五”规划;根据学校特色发展需求,召集各职能部门讨论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的编制与完善工作;根据总规划和专项规划,梳理学校目标体系,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呼应的规划目标链。

责任部门

规划名称

完成时间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2.5

院长办公室

体制机制改革与内部治理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12.10

质量办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

12.10

教务处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十三五”规划

12.10

人事处

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

12.10

科研处、校企合作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应用科研与社会服务“十三五”规划

12.10

宣传部、学工处、双创中心

学生素质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

12.10

国资处、基建处

校园基本建设“十三五”规划

12.1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校园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

12.10

后勤服务集团

后勤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

12.10

教务处牵头,召集二级教学单位(8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双创中心、外语教学部、工程训练中心、公共课部)讨论编制部门“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学校规划融入部门发展规划,适时反馈调整学校总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本项工作计划1220日前完成。

注:职能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与总体匹配,二级教学单位规划与总规划、专项规划匹配,特别是数据匹配。

二、完善标准体系

1.人事处牵头,根据按照“三定”要求(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开展部门-岗位-工作标准紧密衔接的标准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3)。

2.教务处牵头,根据专业建设要求,编制《专业建设标准》,包括课程、基地、队伍等要素,明确专业教学资源配置基本标准。

3.质量办牵头,根据专业建设发展要素,编制《专业诊断标准》。

4.人事处牵头,结合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要求,编制包括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维度的教师发展标准,继续完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标准。

5.学工处牵头,基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根据学生职业素养要求,编制包括学业发展、职业发展、个人发展、社会能力发展等维度的学生发展标准,形成学生自测指标体系。

6.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所辖专业和课程情况,继续优化完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三、完善内控体系

院长办公室牵头,根据各部门在学校“决策指挥”、“质量生成”、“资源建设”、“支持服务”、“监督控制”五个系统的归属与职能,重新梳理各部门的管理性文件,厘清管理性文件的部门归属、职责与权限,确保权责分明地组织分工与协调工作。(附件1

建立学校、二级学院两级质量分析、报告和发布制度,建立以基础数据资料为依据的运行、反馈、修正运行模式,建立学校考核性诊断和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质量学校、二级学院两级质量年报复核制度,实现质量保证螺旋递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信力。

责任部门

内控管理事项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中层部门

完善制度体系

清理本部门所辖管理制度

院长办公室

2017.12.20

中层部门

《人才培养质量年报》

教务处

按上级要求

中层部门

《教学诊断与改进年度报告》

质量办

按上级要求

请各部门高效履职,努力构建与学校特色发展相适应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和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从设计层面顺利推进,形成工作持续改进、质量螺旋式上升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新格局。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