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教师:
教师授课计划表是教学实施,教学检查以及核算工作量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填报质量,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教师填报要求:
1、本学期授课计划表采用教务系统在线填报,具体的填报方法见附件1.《强智教务系统教师录入授课计划表操作流程》。请各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仔细阅读附件内容,并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流程和说明进行操作。
2、授课计划表填报的依据是课程标准(课标),各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务必再次核对课标是否录入完毕,否则教师将无法生成授课计划表。
3、教师生成授课计划表时,系统会自动过滤已经办理停课的课时,由于实行弹性课标,原则上冲掉的部分学时(4学时以内)可以不补课,如教师由于实际教学要求确需补课,请于生成授课计划表之前,将节假日以及其他原因停掉的课程通过系统补课至其他正常上课时间后再生成授课计划表,最终工作量核算按系统实际执行课时来计算。
4、教师在下周五(10月22号)前生成授课计划表,各二级部门于10月23-25日对教师是否填报授课计划表以及授课计划表的规范性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通知授课教师将授课计划表导出打印成纸质稿,交给授课班级。
5、 此授课计划表将作为常规检查、教学督导听课、工作量核算的基本依据。
6、此次在线填报只涉及纯理论课及理论(含实践)课,课设、专用周、实训环节仍按原有电子版授课计划表来线下执行。
二、部门审核要求:
1、各教学部门负责指导教师正确填写授课计划表,尤其对近三年入职的新教师要安排教研室主任进行指导。如有疑问或建议,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教务处,反馈后各部门安排人员做好解释工作,避免教师个人反复咨询共性问题。
2、各部门要确保所有教师都及时提交授课计划表,包括部门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对教师已经填报的授课计划表进行合理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