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综合实践与实训及专业选修课程。
二、修订原则
1.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2.课程标准要充分考虑该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2022版方案)中的作用和地位,贯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学思想、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
3.深入挖掘各课程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元素,自觉地把学生的专业知识、人文和思政素质恰当融合,将思政元素渗透于课程标准始终;
4.在专业实习实训课程中开展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专题的劳动教育,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强化诚信合法劳动意识,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5.充分体现“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充分体现利用国省两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6.加强课程内容整合和优化,围绕课程目标的实现,针对现有的以及即将建设的教学资源,合理取舍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整合、优化。充分吸收行业专业新工艺和新技术,增强课程标准与行业需求的贴合度,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新成果,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
7.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确定课程目标,充分体现课程目标、专业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相统一;
8.增强课程标准与行业需求的贴合度,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新成果,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
9.坚持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导向,从课程性质和专业特点出发,合理设置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构建多元参与、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考试)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
10.课程名称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同一课程不同学分、不同学时、面向不同专业的,课程标准应独立编制。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部)要成立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课程标准修订工作。
2.建立课程组(团队),组长由执笔人担任,负责课程标准修订主要工作,系统考虑,深入讨论,力求保质保量高效及时地完成修订任务;
3.标准完成后,二级学院(部)要需采取恰当的形式,组织专家进行逐门课地论证验收;
4.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将作为2023年春学期教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5.课程标准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与教务系统保持一致),各教学部门汇总并填写“附件3 课程标准修订情况汇总表”;
6.各部门于2月20日将课程标准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联系人:李锋,电话:18979253713。
附件:1.课程标准格式(2023版)
2.实训(实习)教学标准格式
3.课程标准修订情况汇总表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