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统计
及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层部门:
根据九职院字[2004]58号《学术与科研成果津贴发放暂行办法》、九职院字[2012]5号《关于印发<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009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校科研处将组织对2015-2016年度全校科研工作进行统计、认定和量化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一、统计的时间范围
2015-2016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统计对象和内容
全校教职员工2015-2016年度完成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论著、专利、教材获奖等(请分别使用不同报表)。
其中,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对象是正高职称和副高职称的在职教师。另对中级职称的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统计及公示。
三、工作流程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5日部门完成汇总初审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审核,并按照汇总表示例做好分数统计工作);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5日科研处完成统计、认定工作,然后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呈交人事处。
本次统计采用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相结合、个人填表与部门初审、汇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并提交成果原件。
四、填表说明
1.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根据《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九职院字[2015]5号)进行专项奖励,此次不需申报;
2.专利、教材获奖等其它科研成果请直接填写汇总表;
3.所有科研成果由项目主持人(第一作者)填写,其他成员不得重复填写;如主持人(第一作者)为外校成员则由第二完成人(第二作者)填写,以此类推;所有项目组成员必须写全,外校人员注明【姓名(外校)】。
科研处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262665、623333;
联系邮箱:7746850@qq.com 。
附件1: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009年修订)
附件2:2015-2016年度科研项目统计表
附件3:2015-2016年度论文统计表
附件4:2015-2016年度论著统计表
附件5:2015-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