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未结题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纵向项目管理,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科研处将于近期组织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已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在研项目;
2.逾期未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各部门一定要逐项摸清情况,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与清理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并准备申请结题的项目请按照相应管理办法准备结题材料,于2017年6月23日前填写拟申请结题课题基本信息表,由部门集中报至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项目级别和项目类型向部门反馈结题安排。
2.对于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或退休,致使项目至今未开展实质性研究、研究进度缓慢或无法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代为主动提出撤项。主动申请撤项的,须在2017年6月23日前提出撤项申请。
3.对于少数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要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须在2017年6月23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2013年之前(含2013年)立项超期未结项的项目不再予以延期,须在2017年6月23日前申请结项,填写拟申请结题课题基本信息表,由部门集中报至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项目级别和项目类型向部门反馈结题安排。2013年之后立项超期未结项的项目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申请结项,科研处将在12月30日之前组织结项。
4.凡未按规定上报项目研究情况的,到期一律予以强制撤项。为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对于所有强制撤销的项目,将追回已拨研究经费,从撤项之日起,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纵向项目。对于因客观情况变化无法继续研究而主动要求撤项的,其处理办法由科研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结项时间
请各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检查,逐项摸清情况,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本部门项目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作出书面报告,并对每个项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2017年6月23日前,将书面报告及相关项目结题、延期、撤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于6月29日前反馈处理结果和结题安排。
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在研项目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其它在研项目按进度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申请结题课题基本信息表
科研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