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教改课题等项目申报工作已陆续启动,根据我校教学与科研工作总体要求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17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并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各类省市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2017年计划立项20项,每项资助500-1000元;从中遴选优秀课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2.校级科技项目
2017年计划立项20项,每项资助1000-5000元;从中遴选项目分别推荐申报市科技项目和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二、选题范围
1.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选题可参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4),并结合我校优质院校建设等实际进行选题。
2.校级科技项目
1)参照省市各级科技项目规划指南,结合学校实际进行选题。
2)与政府、研究院所和企业进行横向合作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等技术应用型项目。
3)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现代化教育技术和学院管理信息化的规划及应用研究);实验仪器设备的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4)其它具有理论创新和技术价值、对学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自选项目。
3.下列各项不得再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的项目课题
1)己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的项目;
2)己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的教、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
3)已发表的论文、完成的软件、其它已经完成有成果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凡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未按时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同级别及其以下级别的项目。
2.校级项目申报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参研人员限4人以内(不含主持人)。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同类别校级项目1项;同一主持人申报不同类别的校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4.研究人员参加各类项目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项。
5.校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讲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省级项目需由两名相关专业教授进行推荐,并将推荐书附在《申请书》后一并装订。
6.校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1年,最长不超过2年;省级教研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省级科技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7.申报校级项目可填写《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立项申报书》;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可直接填报《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请书》;申报省级科技课题的可直接填报《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8.各部门对本部门项目分类汇总、预审后统一报科研处;各类课题申报向一线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倾斜,比例不低于80%。
四、项目评审与时间要求
1.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1)9月21日——10月8日各部门组织申报,进行项目初审,将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汇总并按初审结果排序整理后交科研处。
2)10月9日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3)10月10日——10月14日评审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10月15日拟推荐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2.科技项目
1)9月21日——10月19日各部门组织申报,进行项目初审,将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汇总并按初审结果排序整理后交科研处。
2)10月20日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3)10月23日——10月29日评审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10月30日科技项目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五、其它
1.文件及全部附件、表格均可在科研管理群及业务群共享中查阅下载。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填报电子文档,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书(活页)》一式5份。
3.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262665,623333;电子邮箱:7746850@qq.com。
4.未尽事宜,科研处负责解释。
请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好各类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科研处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2017年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2.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2013年制)
3.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科技项目立项申报书(2014年制)
4.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5. 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