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加强我校青年教师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组织、教学能力与业务水平,根据我校《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九职院党字〔2019〕58号)文件有关规定,对2020年新入职青年教师在思想素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科研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的培养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0年新入职或转岗到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二、导师条件及遴选聘任
参照《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三、培养时间
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2021年8月)。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根据本部门实际,制订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和管理规定,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实施导师制度,严格执行试讲制,建立青年教师培养与考核档案。
2.各部门应选配德才兼备的指导教师(填写附件1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选聘登记表),并督促、检查指导教师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
3.根据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指导教师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经所在院系教研室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记录”(附件2)。
4.各部门应定期组织本部门新老教师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并可根据本部门需要,对青年教师开展备课指导、科研工作指导以及教学法等相关知识培训,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对有较高教学水平的课程进行教学观摩。
5.各部门应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法相关及教学实践知识讲座,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课堂教学竞赛等,并形成总结材料备案。
6.请各部门于11月18日将导师选聘登记表(附件1)、工作记录(附件2)、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稿(导师及青年教师签字、封面部门盖章、装订成册)上交教务处汇总后,提交人事处审批。
7.联系人:李莹洁,联系电话:13155807021,QQ:971624270;地址:濂溪校区教学楼210室。
附件:
1.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选聘登记表
2.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记录
3.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信息汇总表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