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政策调整的通知》(赣发改价管 〔2021〕864 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职业技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芬工程创新学院学费标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人员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30
地点: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濂溪校区办公楼703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与芬兰东南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的江西职业技术大学中芬工程创新学院(非独立法人机构)于2025年6月通过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5年9月经中国教育部备案(许可证编号:GOV36FIA03DNR20251513N),旨在依托双方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具备创新能力的先进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国际化高技能人才。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60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政策调整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1〕8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需求,我校拟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定为1.8万元/生/学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学费:1.8万元/生/学年,按学年收取。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三)本收费标准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三、听证会参会名单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人大代表暂定1人
政协委员暂定1人
(二)省市职能部门5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暂定2人
江西省教育厅暂定2人
九江市财政局暂定1人
(三)教师代表3名
霍松林、李仁煜、时淑霞
(四)家长代表2名
吴毅、孙晓群
(五)学生代表6名
张灏、赵颗科、滕安杰、杨旺达、秦霜、熊浩
(六)校方代表9名
黄 强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良仁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
郭任喜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财务处处长
方 芳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主任
陈志平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学工处副处长
刘 涛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招就处副处长
郭文星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王 蓉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院长
虞 芬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特此公告。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