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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报名选派通知

【来源: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报名选派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21 】

 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报名选派开始了,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选拔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拔方式

地方合作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选拔。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申请人选报省教育厅(详见名额分配表),省教育厅审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参加评审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留学人员。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1.申请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基本申请条件和类别条件。

2.申请人员应符合申报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并获得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员应在2020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务必于5月13日16:00前由各单位将单位推荐公函(一份)、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的申请者,单位需另外出具重点推荐函一份)。

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9.外语未达到条件者单位出具的重点推荐函

10.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分别用A4纸复印,勿缩小或者放大复印,勿将不同材料同时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及申请表填报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符合要求的老师请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填报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交流中心:0792-8268206。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