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
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加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省自2023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创新子项目”)。为充分发挥地方创新子项目的作用,提升高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培养更多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拟扩大项目实施单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我省共8个项目(见附件1)获批,面向“项目院校”进行人员选派,“非项目院校”可申请参与项目。
一、有外方合作资源
若“非项目院校”有外方合作资源,且已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可直接申请加入地方创新子项目,利用自有合作渠道选派人员赴外留学。合作协议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协议中学科专业与省内正在实施的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学科专业范围一致,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非框架合作协议;
(二)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访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四)在项目执行期间,协议应在有效期内。
二、无外方合作资源
若“非项目院校”经积极联系,仍无合适外方合作资源,可申请共享“项目院校”合作渠道。“非项目院校”须获得“项目院校”外方合作者的认可,并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加入公函。
请有意向申请加入现有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院校,于2025年3月31日16:00前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加入公函及合作协议(有外方合作资源的院校需提供)。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纳入项目选派范围。
(联系人: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肖依明、施晓晨,电话:0791—86756085,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105室)
附件:1.江西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清单
2.合作协议模板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